宗教信仰种类繁多,历史长短、信众多少及影响大小各自不同。就广义而言,古往今来世界上的所有民族,无不有宗教信仰。许多民族历史上还有过宗教信仰的改变。今天的学者们很难给宗教下一个可以获得普遍接受的定义。多年来,中国学者十分熟悉马克思的话:“宗教是人民的鸦片”,或者恩格斯的话“一切宗教都不过是支配着人们日常生活的外部力量在人们头脑中的幻想的反映,在这种反映中,人间的力量采取了超人间的力量的形式。”改革开放后,学者吕大吉提出:“宗教是由宗教观念、宗教体验、宗教行为和宗教体制四要素有机构成的‘社会文化体系’”,“是关于超人间、超自然力量的一种社会意识、以及因此而对之表示信仰和崇拜的行为,是综合这种意识和行为并使之规范化体制化的社会文化体系”。一般认为,所有的宗教都具有如下的特征:包含一套能够激发人的崇敬感、敬畏感和归属感的象征符号,一系列由信众个人或集体实施的祈祷活动或仪式,一定的关于彼岸世界以及信徒如何在死后进入彼岸世界的说教。
迷信,顾名思义,“迷”是糊涂、分辨不清,“信”是信仰或信奉。所谓“迷信”,就是糊里糊涂地、非理智地和盲目地“信”。人们常说迷信书本、个人迷信,都是在广义上使用“迷信”一词。狭义的“迷信”,则专指相信占星、卜巫、算命和看风水信鬼神等等的思想和行为。我国解放后出现了一个约定俗成的“封建迷信”的提法,所指亦不外乎上述内容。这些东西有的在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就产生了,但由于它们盛行于封建社会,因而人们称其为封建迷信。操此业而骗钱谋生者,则为神汉、巫婆、算命先生、风水先生等等。他们为人抽签、卜卦、算命、看相、测字、扶乩、请神、驱鬼、看风水、判吉凶等。一般来说,这些迷信活动是他们个人从事的骗人和牟利的活动。与各种宗教的信仰者来自社会各个阶层和群体不同,越是受教育程度高的社会群体,参与迷信活动的人越少。
宗教与迷信相比有以下区别:宗教大多有悠久的历史,有被认为是创立了本宗教并为信徒所崇拜的神,有教主、成文的经典和规范化的宗教仪式、固定的活动场所和宗教节日;宗教均有由信仰者组成的宗教团体和组织,宗教职业者或教职人员需遵循一定的戒律,有教阶制,开办有各种形式的宗教院校;宗教作为一种世界观,有一套系统的教理教义和哲学理论;宗教作为一种社会历史文化现象,对社会科学如哲学、文学、艺术以及自然科学和人们的道德观念有很深的影响。
迷信则缺乏上述特点。一般来说,各种迷信没有教主和成文的经典、系统的教理教义和固定的活动场所,大多没有团体和组织,没有戒律和教阶制,也不是一种世界观。因而,其活动方式、内容、目的和起到的社会作用均与宗教不同。我国宪法规定宗教信仰自由,国家法律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任何人不得加以干涉,而迷信活动则为国家法律和政策所明令禁止和取缔。对于各种不属于宗教范围的,危害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身心健康的迷信活动,必须依法取缔。
宗教的基础是信仰,信仰的基础是认识。但是人的认识又总是受到种种外在条件和自身能力的限制。人的认识是不断深化的,又总是有限的,也就为宗教和迷信留下了空间。我们今天的世界,既有宗教,也有迷信。有的人迷信可能并非宗教徒,对于抽签算命看风水一类活动,深信不疑并亲力亲为。但是也有的迷信的人,可能同时信奉某一种甚至多种宗教。同样,有的宗教徒可能并不参与迷信活动,但是也会有宗教徒迷信。
现代社会科技发达,人们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能力较之一个世纪之前已经有了极大的进步,但是宗教并未衰落,迷信也在发展。社会风险和个人生活不确定性的增加,催生出了现代迷信。不再找算命先生抽签卜卦的办公室一族,转而用计算机算命;不再以生辰八字谈婚论嫁的城市白领,改信星座之类,上互联网查验自己的婚恋前途或财运官运。失恋的失业的失宠的人当中,都有转而迷信者。电子计算机这样现代高科技和高度智能化的电子设备被应用于迷信活动,想来也让人哭笑不得。
风俗习惯又称民俗,指人类社会的不同民族或族群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进程中逐渐形成的喜好、风气、习尚和禁忌等,在特定的民族或族群中普遍存在、长期传承。它在整个民族或族群中流行,反映着一个社会群体的共同心理感情和价值理念,起着传承文化、维系和巩固该社会群体的作用。风俗习惯起源于人类社会的群体生产生活,在特定的时代和地域逐渐形成和演变,成为一个民族或族群成员在历史上相沿已久的习惯的“活法”。它不是因人而异,而是因人群而异。换言之,单个人或家庭的生活习惯不是风俗习惯。风俗习惯不是短暂的、倏忽而逝的,也不是属于个别人或家庭的,它总会在一个较长的历史时期和一定的人群中形成和存在;但它又不是亘古不变的,在任何民族或族群的历史发展过程中,风俗习惯总会有所变化。
风俗习惯是民族文化的重要内容,体现在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生产劳动、日常生活、衣食住行、社会交往、节庆活动。风俗习惯也体现在个人人生成长、生老病死的各个阶段,从呱呱坠地、成丁成女、结婚成家、生儿育女到死亡入葬。
各民族的风俗习惯都会受到宗教或迷信的历史影响。在中国,由于汉族的宗教观念普遍较为淡薄,其风俗习惯受到宗教的影响也较少,但是受到历史传说或迷信的影响较多。比如腊月二十三祭灶王爷,即源自对于“灶神”的崇拜。这一天,人们都要用糖瓜、糖饼等食物来祭祀俗称“灶王爷”的“灶神”。按迷信的说法,他是一家之主,是上天派往家庭的代表。腊月二十三这天,他完成了人世间一年的监督任务要回天界汇报情况,因而人们用糖瓜祭祀他,将灶王爷的嘴抹甜了,让其“上天言好事”,然后“回宫降吉祥”。这实际上是一种“贿赂”,但是这种迷信却寄托着人们的良好愿望。
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则往往更多地受到宗教信仰的影响。例如藏族进庙烧香拜佛顺时针转的风俗习惯,就源自对于藏传佛教的信仰。信仰苯教的群众,则会逆时针转。藏族的天葬,也与佛教关于人死之后灵魂不死,可以升天,有情众生六道轮回的信仰有关。
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有的虽然源自迷信,或与迷信联系在一起,但是却可能“歪打正着”,契合了自然界或人类社会发展变化的规律。例如云南有的少数民族对于土地和森林树木的崇拜。他们在日常生活中需要砍伐树木,但是认为山顶上的那片树林是山神的“帽子”,动不得,动了山神要发怒,人会遭天谴。这种说法祖祖辈辈流传下来,山神的“帽子”无人敢动,于是那些人们对于山神了无敬意的地方水土流失,在人们迷信的地方则得以避免。再如雪崩,这是在高原雪山地区人们登山中最担心发生的意外之一。西藏雪山地区的藏民大多知道,在爬雪山时不可大声呼喊,怕得罪神灵,引发雪崩。其实,由于山上经常下雪,积雪往往是一层一层的,在积雪压力和外界环境温度的变化过程中,积雪和山体以及各层积雪之间往往保持着脆弱的平衡,而大声说话导致的空气震动一旦足够大,便可能打破这种平衡,造成雪崩。在近代物理学传入之前,当地老百姓并没有相应的声学和物理学知识,但却凭借祖祖辈辈的经验知道不能怎样做,并且将其归之为超自然的力量。于是有了迷信的解释和习惯性的民俗。
中国共产党和国家一贯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在长期的革命斗争中,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始终是党和军队的一条纪律。解放后,党和政府教育并提倡各族人民互相尊重对方的风俗习惯,特别注意教育在少数民族地区工作的汉族干部和群众尊重当地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我国宪法规定,各民族都有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的自由。刑法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非法剥夺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和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各民族的风俗习惯中,都是既有精华,又有糟粕。为了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政府采取了很多具体措施。同时党和政府也号召并教育各民族干部和群众逐步地认识并改革本民族落后的、阻碍民族发展的风俗习惯,树立和发扬那些有利于民族进步、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所需的新风俗习惯。李维汉曾经说过:“有利于社会主义,有利于生产,有利于人民健康和民族发展的,要发扬;不利的要逐步改革;无多大害处的可以听其自然。应当改的,要根据群众的觉悟程度和自愿,逐步地去改,只能说服,不能强迫。”(李维汉,《关于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的若干问题》,第104页)
我国各民族的宗教信仰,都有着长期的历史,受到宪法“宗教信仰自由”规定的保护。对于还会长期存在的各种迷信活动,要予以取缔;对于以迷信活动骗财骗色者,则要绳之以法;对于有迷信思想的人,需要批评教育,帮助引导,使之逐步觉悟,最终使他们自己摒弃不科学的理念。而对于各民族的风俗习惯,则不仅要彼此尊重,还应当以一种包容的态度,各美其美,美人之美,以期达到美美与共,不同而和,实现各民族的文化自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