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荣富

 

  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首先需要增强文化自觉,宗教是一种复杂的文化现象,因此对宗教的正确认识就成为文化自觉无法回避的重要内容。以儒、道、释为核心的中国文化是中华文化之根本,在文化建设中如果仍然把宗教视为落后文化,就会背离文化建设的宗旨,也不利于应对“全球化”过程中西方强势文化的挑战与冲击,有效保障我国的文化主权和文化利益,坚持中华文化的自主发展。

  不能把宗教仅仅视为一种政治意识形态

  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首先需要增强文化自觉。所谓文化自觉是指执政党、政府和人民对本民族传统文化、当代文化和世界文化的形态、发展状况的充分把握;对本民族、本国文化建设所处历史方位的准确认定;对文化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的全面认识;对文化建设条件和文化建设规律的正确理解;对文化建设和文化发展的历史责任、社会责任的勇敢担当。只有建立在文化自觉基础之上的文化自信才是科学的自信,有力量的自信;只有建立在真正的文化自觉、文化自信之上的文化建设才是正向的、有益的,否则就可能搞乱文化建设,“文化大革命”就是一场文化大劫难。近些年来,许多地方搞的“文化搭台,经济唱戏”,其对文化发展的作用许多是负面的。

  马克思认为,宗教是人类掌握世界的一种方式,是对人类生活的各个领域影响深广的复杂文化体系。因此对宗教的正确认识就成为文化自觉中无法回避的重要内容。在文化建设中,我们常常以文化的价值功能为标准对各种文化作出价值评判,把文化划分为先进文化、腐朽文化、落后文化和有益文化。在社会主义文化建设中对文化作这种划分和评判是必要的,因为它有利于发展先进文化、坚持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批判和抵制落后文化,克服和荡涤腐朽文化,允许和鼓励有益文化。但是,由于这种划分是主体对文化客体的一种价值评判,主体的认知水平、思维方式等都会影响价值判断标准而导致评判失误。一旦我们按照这种错误评判制定文化政策并将其转变为文化建设的具体操作规定,就会造成文化建设实践中的错误。因此要正确和审慎区分先进文化、腐朽文化、落后文化和有益文化。并非所有的文化都可以简单地纳入这4种文化。比如宗教作为一种复杂的文化现象,如果简单把它纳入上述4种文化中的任何一种,都是不合适的,都会造成严重的后果。有一段时期,我们曾经把宗教视为毒害人民的“鸦片”,甚至视为反动的腐朽文化,企图用行政手段取缔宗教。现在,除了极少数对宗教文化极其无知且心怀偏见的人之外,没有人会把宗教视为反动的腐朽文化。但是把宗教视为落后文化,把信教群众视为思想落后者,视为社会稳定的隐患,把他们列入教育、帮助、团结的对象,却大有人在。他们把宗教简单地等同为“有神论”、“迷信”,提出要“批判有神论”,“加强反迷信教育”。也有人把宗教归入有益文化,认为信教可以使那些已经丧失自我的人获得精神慰藉,有益于社会稳定。显然,对宗教作上述划分和评判,实际上是把宗教仅仅视为一种政治意识形态,是一种以简单化了的纯政治思维为价值标准对宗教文化所作的粗拙的评判,是文化自觉缺失的表现。

  宗教是一种复杂的文化体系

  对宗教的纯政治化理解源自对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曲解。1845年以前,马克思、恩格斯还没有摆脱青年黑格尔派和费尔巴哈的影响,还主要从宗教在阶级社会的负面政治功能的角度去论述和评判宗教,把宗教主要视为一种负面的政治意识形态,对宗教的认识功能和社会文化功能很少论述。在写作《资本论》的过程中,马克思对宗教的认识开始了从政治向度到文化向度的转变,提出了“宗教是人类掌握世界的一种方式”的著名论断。特别是在《文化人类学笔记》中完成了这种转变,认为宗教不只是一种政治意识形态,更是人类对自然、社会、人生的一种认识和把握,是一种思想体系、行为方式和生活方式,因而实际上是一种广义的思想文化体系。所以,对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作“纯政治化”理解,把马克思主义宗教观视为一种社会批判理论,一种为政治斗争服务的对宗教的否定性批判是不正确的。这是把马克思、恩格斯创立历史唯物主义宗教观以前的、而后被马克思、恩格斯他们自己抛弃了的观点,当作并夸大为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核心甚至全部;它无视马克思、恩格斯宗教思想的发展和变化,并且片面夸大他们对宗教所作的政治批判,否定了他们对宗教的多角度研究,这种观点至今乃颇有影响,是文化自觉的大敌。

  人类是依靠在劳动基础上的文化机制脱离动物界进入人类社会的,又是依靠文化控制维系社会有机体,使之不断发展的,而原始宗教是人类最初的精神文化成果,最早的文化控制主要就是宗教观念和宗教礼仪的控制。原始宗教是自发产生、全民信仰的,社会全体成员都是自然而然的信仰者,信仰内容与整个社会意识形态浑然一体,成为原始社会的精神主宰,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宗教与原始人的生活方式、思维方式、心理特点、价值观念、风俗习惯等几乎直接等同,宗教礼仪活动和宗教戒律与风俗习惯、道德规范不分,宗教与氏族社会生活合二而一,因此,原始宗教具有巨大的社会整合功能,甚至可以说是社会整合的绝对形式。所以马克思认为原始宗教“对于人类的进步贡献极大”,是人类价值意识的源头。他认为人类掌握世界的方式有理论的、精神—实践的、艺术的和宗教的4种方式。在原始社会,这4种文化功能几乎集宗教于一身,宗教既是原始人对世界的理论把握,又是原始人对世界的实践掌握,也是原始人对世界的艺术把握。可以说,原始宗教几乎承担着社会的全部广义文化功能。这已经是宗教学界的共识。

  进入阶级社会之后,虽然哲学、艺术、伦理等逐渐从宗教中分离出来,宗教丧失了对社会文化功能的绝对垄断,但文化功能却仍然是宗教最主要的功能,宗教在历史长河的发展过程中积淀了丰厚的艺术文化和精神文化,包括哲学思想、伦理道德、生活习俗和文学艺术、建筑、雕塑、音乐、绘画等。它可以说是人类文化的古老载体,在科学技术尚不发达的古代和中世纪,整个人类很大部分的精神文化和物质文化都有赖于宗教的承载和包容,文学、音乐、戏剧、哲学、伦理、法律和早期自然科学的产生和发展,都曾采取过宗教的形式或受到宗教的强烈影响,而建筑、雕刻、绘画、工艺品和钱币的制作也无不体现宗教的内容。人类文明的发展是多样性的,不同宗教承载、塑造和区分了不同类型的文明,由此形成了基督教文明、伊斯兰文明、儒教文明、佛教文明、印度教文明、犹太教文明等,宗教往往成为人类不同文化群体和相应的民族或国家群体分野的鲜明标志。

  儒、道、释三教融合,铸成了中华文化之根本

  中国是多宗教的国家,中国各宗教在漫长的发展过程中不断吸收人类文明成果,许多古老的文化和艺术又通过宗教这个载体传承至今。分析中国宗教精神及其对中国社会的影响,不能忽视儒、道、释的文化作用。一些学者认为儒家学说经汉代董仲舒和宋代理学的两次改造后成为一种“宗法性宗教”,如果我们按照现在学术界对宗教比较广义的理解,这个见解是可以成立的。可以将儒教视为历史上一种独特的中国民族宗教,它是华夏文化之魂。道教是中国土生土长的宗教,道教对中国人的影响可以用鲁迅的一句名言“中国根柢全在道教”来表述。佛教是外来文化,经过与中国传统儒、道文化的长期顺应、同化与融合,达到了在华本土化的目的,成为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促进了儒、道文化的发展,为中国文化发展作出了贡献,形成了儒、道、释三教融合的格局,铸成了中华文化之根本。这是人类宝贵的精神财富,也是社会主义社会丰厚的精神财富。当我们今天进行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时候,一定要对中国文化之“本”加以反思,要有对中国文化精神的“自觉”和“自明”。毛泽东曾说:“不研究宗教,就写不好哲学史、文化史、世界史。”可以说,不了解中国宗教,也就写不好中国哲学史、中国文化史、中国历史,就不能真正懂得中国社会、中华民族和中国人。忽视或放弃中国文化之“本”的文化建设,在学习外国文化时就不可能使之中国化而“水土不服”或“消化不良”;在继承传统文化时,就可能分不清精华与糟粕,甚至颠倒精华与糟粕,或者在文化建设中只搞些表层次的、“轰轰烈烈”的、形式主义的东西,而忽视对中国文化精神精髓的发掘和弘扬。或者只重视文化的“硬功能”,即文化的“物化”形态和商品形态,而忽视文化的“软功能”,即文化的“化人”、“化天下”功能。文化建设无疑必须重视文化的“硬功能”,促进经济的发展。但更要重视文化的“软功能”,这是文化建设的根本。否则就会出现佛教圣地纷纷上市的闹剧,就会一再上演打着文化建设的旗号破坏文化的令人痛心疾首的丑剧。文化建设归根到底是人的文明素质的建设,文化的“软功能”体现在文化能够渗透到社会个体的细胞和血液中,内化为个体的精神素质和存在方式,进而形成群体(民族、国家、社会团体等)的集体无意识,形成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形成共同的文明生活方式、思维方式、伦理道德、价值追求,产生巨大的创造力、凝聚力、感召力和向心力。一个民族和国家的精神形象、道德形象、智慧形象、文明形象等等都是文化精心塑造出来的,这种文化价值的内化和升华常常是潜移默化、润物无声、滴水穿石、陶冶熏成、久久为功的过程,不是掀起文化建设新高潮,打一场文化建设的人民战争的政绩工程所能做到的。这就凸显了文化自觉的重要性。

  应对西方强势文化的挑战,坚持中华文化的自主发展

  对宗教,特别是中国宗教的文化自觉是应对“全球化”过程中的文化冲突和较量的迫切需要。国家和民族的差别不在于人种,也不在于自然环境,而主要在于特定环境和历史中形成的文化。文化是一个民族的灵魂,它体现在该民族的生活方式、风俗习惯、价值观念、思维方式、民族性格等当中,内化在民族成员的细胞和血液之中。文化总是具有一定的民族形式,否则就没有独立性。如若一个民族的文化被解构、被消解了,这个民族也就名存实亡了。因此,在“全球化”过程中,不可避免要产生文化的冲突和较量。在这种冲突和较量中,宗教作为文化之最深层的底蕴,作为民族共同体的神圣纽带,必然被推到风口浪尖上。正是在这种态势下,世界宗教出现了多元化、本土化的发展趋势。

  当代世界许多国家宗教和民族宗教的觉醒和复兴,既是现代化进程中的许多矛盾使人民仍然需要宗教作为精神慰藉的表现,又是许多国家和民族唤醒民族自我意识、彰显民族个性、用以维护民族文化安全的迫切需要,并且成为政治斗争的有力工具。许多学者认为:从民族学的角度看,所谓宗教,不过是民族思维、民族生活方式、民族历史经验框架与民族的自我表现方式而已,一句话,是一个民族存在的一种神话象征。我们不赞成某些西方学者片面扩大宗教的作用,甚至把宗教和民族文化等同起来,但我们肯定宗教对于民族共同体的存在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因为民族往往是以宗教为中介建立起来的共同体,民族感情往往就是一种宗教感情。正是共同的宗教信仰和宗教情感产生民族认同情结,成为把民族共同体的成员紧密联系在一起的精神纽带。犹太人在历史上曾经遭受3次大流亡,他们失去家园、流散在世界各地。但是流散在世界各地的犹太人都不忘自己的宗教信仰,不忘按犹太教的礼仪过宗教生活,并牢记犹太教的三大理念,即“上帝选民观”、“应许之地观”和“契约观”。犹太教是集宗教观和民族观为一体的宗教,神圣的宗教情感与民族的历史荣誉感(上帝的选民)、使命感(收回“应许之地”)融为一体。所以,正是犹太教这一精神纽带,才把分散在世界各地的犹太人连接为一个整体,使犹太民族没有在近千年的流散中消失。

  千百年来,把分散在世界各地的华人紧密联系在一起的神圣精神纽带,是形成于远古时代的龙图腾崇拜以及与之相联系的对华夏始祖三皇五帝的崇拜,这是中国特色的宗教。龙是中华民族的图腾,它是远古时代中华大地各部落逐步融合成中华民族的历史见证,是民族大融合、大团结的象征。龙图腾通过心理和生理积淀,已经内化为中华儿女的细胞和血液,成为中华民族的集体无意识,成为“民族魂”和“国家魂”,成为一种思维定势,一种文化惯性,一种内在的文化心理机制,一种不可抗拒的文化传统。这是中华文明五千年得以连续不断的精神文化基因,是中华民族文化价值观念中最稳定的、居于最深层的观念模式。前几年,曾有一留洋博士提出:龙外貌凶猛,易使西方人不喜欢,建议另行设计一种中华民族的标志。该博士之无知与幼稚令人惊讶,这是我国教育的耻辱。把海峡两岸中国人紧密联系在一起的精神纽带除了以儒、道、释为核心的中国文化,还有对妈祖的民间信仰,其凝聚力是任何政治宣传不能代替的。

  一个民族越是经久不衰,其文化也就越凝重深厚,中华民族在历史上成就了辉煌灿烂的文化,文化也在历史中成就了我们这个伟大的民族。文化任何时候都必须首先是民族的,然后才是人类的。文化总是具有一定的民族形式,没有自己的民族形式,就没有独立性,因而也就不可能成为具有世界意义的文化。中华民族要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有其自尊心、自信心和自豪感,靠的是自己光辉灿烂的民族文化,浓厚鲜明的民族特色、民族内容、民族形式、民族风格、民族精神。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对丰富世界文化作出应有的贡献。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说,“民族的就是世界的。”文化越是民族的,就越有其价值,就越能走向世界,为全人类所共有。

  所以,面对世界范围内各种文化的相互激荡,面对西方的“文化霸权主义”、“文化殖民主义”和“文化侵略”,如果不彻底肃清改革开放以前对以儒、道、释为核心的中国文化的“左”的看法,又让市场经济大潮肆意腐蚀,使传统文化商品化、市场化,那就是在消解和解构民族文化,那将是国家民族之悲哀。我们必须把发展民族传统文化、培育和弘扬民族精神作为文化建设极为重要的任务,有力地应对西方强势文化的挑战与冲击,有效保障我国的文化主权和文化利益。既以开放的心态和宽广的世界眼光,主动参与和积极进行国际文化交流,又坚定自觉地在世界文化冲突中保持自己的文化价值选择能力,珍视和发扬自己的民族个性和民族特色,坚持中华文化的自主发展。

  (作者系浙江工商大学教授)来源:中国民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