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中国化是一个不断深化的过程
在中国,就理论传承脉络而言,一般认为,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由马克思、恩格斯创立,为列宁所发展,又为中国共产党人进一步丰富。狭义的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指马克思、恩格斯(有时也包括列宁)等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创立的关于宗教和宗教问题的科学认识和处理原则,广义的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包括了对它的继承和发展。它在俄国的列宁阶段,表现为列宁主义,上承马克思、恩格斯,下启中国共产党人,具有重要的历史地位,有时我们也称之为马克思列宁主义宗教观;它在中国表现为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宗教观。
时至今日,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中国化历程大体上可以分为3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上世纪初至1949年新中国成立,这一时期是社会革命时期,国难当头,以救亡图存、夺取政权为目标;第二阶段是新中国成立初期至改革开放,这一时期可以称作社会革命向社会建设的过渡时期,虽已夺取政权,但围绕政权仍不时有激烈的阶级斗争;第三阶段是改革开放至今,真正进入社会建设时期。
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中国共产党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宗教观。1982年中共中央印发的《关于我国社会主义时期宗教问题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政策》,阐述了中国共产党人关于宗教问题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政策,为新时期宗教工作的健康发展奠定了基础、指明了方向。它把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提高到了一个新水平,开启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的新阶段。
然而,实践之树常青,马克思主义及其宗教观的中国化也是个不断深化的过程。当前马克思主义宗教观进一步中国化,既有民族关怀,更有世界关怀;既有家国情愫,更兼天下情愫。特别是当前全球化浪潮打破了每个民族单一独立的生活方式,正以其不可阻挡的力量席卷着世界上的一切国家和文化,撼动着世界的每个角落,把世界越来越紧密地联系为一个“地球村”。与此同时,中国正处于社会的深刻变动期。“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正经历着世界历史上规模最大的深刻的社会转型。在这一转型过程中,传统文化的脆弱、外来文化的强入,多元文化的竞锋,都为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提出了新课题,也为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进一步中国化提出了挑战。就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中国化而言,存在两个问题:一是对马克思主义宗教观自身的全面理解问题;二是对它的重要对象——宗教的全面理解问题。
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中国化要求全面理解马克思主义宗教观自身
我们应从3个方面谈马克思主义宗教观。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不是玄想的、抽象的理论,它是马克思主义的有机组成部分,不能离开马克思主义谈论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它与实践一体,来源于实践并以实践为目的,也不能离开具体的实践谈论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它服从、服务于中国共产党的目标任务。
首先,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是马克思主义的有机组成部分,不能与马克思主义相割裂。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实质就是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观察宗教现象,处理宗教问题。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并不独立于马克思主义之外,它既体现出宗教观层面上的马克思主义,也体现出马克思主义指导下的宗教观。
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体现着马克思主义的理论、方法、内容和宗旨。从现实生活出发说明宗教可谓是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总原则。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把宗教从虚幻的天国降到现实的人间,指出现实生活乃是基础,人的根本在于人本身,是人创造了神、创造了宗教,而不是相反。正如马克思所说:“通过分析来寻找宗教幻象的世俗核心,比反过来从当时的现实生活关系中引出它的天国形式要容易得多。后面这种方法是唯一的唯物主义的方法,因而也是唯一科学的方法。”在此基础上,阐明了宗教的存在、本质,发展变化图景。
其一,在社会存在的决定作用中理解宗教的存在及其本质。马克思主义揭示了宗教意识形态虚幻的本质,受社会存在支配。人类社会归根结底受物质生产方式的支配,因此宗教的本质“应该用一向存在的生产和交往的方式来解释的……应该既不在‘人的本质’中也不应该在上帝的宾词中去寻找这种本质,而只有到宗教的每个发展阶段的现成的物质世界中去寻找这种本质。”社会存在的决定作用,并不妨碍社会意识的反作用,宗教作为社会意识的一种形式,对社会存在的型塑不可低估。这种观点的意义在于它指出了“神圣”宗教的世俗根源,宗教为世俗世界戴上神圣的灵光圈,但世俗世界并不因此而神圣,世俗世界仍然是苦难的世界,人仍然是被奴役、被压迫的人。
其二,用社会的发展变化说明宗教的发展变化。宗教问题随着社会的变迁而变迁,随着社会问题的改变而改变,要用社会的发展说明宗教的发展。历史唯物主义认为,人类社会的发展受一定规律支配;宗教具有相对独立的发展规律,但这种规律服从于人类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运动是社会发展和社会变革的动力。随着社会经济基础的变更,社会的上层建筑也或快或慢地发生变化。宗教作为上层建筑中意识形态的一种形式,它的存在和发展由经济基础决定并具有反作用。由于人民群众是社会历史的创造者,因此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意义还在于把社会变动、宗教变动的最终力量归结为人自身,从而唤醒并揭示了人创造历史、创造社会、创造自身的主体意识。
其三,在工人阶级和人类解放的视域中理解宗教的演变。马克思主义是人的自我解放的学说,是无产阶级与人类解放的理论。无产阶级和人类解放、人的全面自由发展是马克思主义的归旨,是其特有的宏伟目标和价值取向,宗教只是人类自我发展、自我完善的一个历史性环节。因此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决不是停留于宗教,也不是仅仅限于宗教,而是通过分析宗教产生与存在的根源和基础,揭示宗教的本质与社会功能,确立起人类解放的路径、方法与目标,实现人的真正自由与全面解放。马克思主义的宗教批判也因此获得积极的意义。在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中,宗教是人的异化,是人的本质的丧失,只有异化的扬弃才意味着人的丰富和发展,意味着人的本质的真正实现。因此,对宗教的任何肯定,都意味着是历史性的,而决不是针对人最终的彻底解放而言的。在这样的目标和追求中,才能穿过宗教的历史和迷雾,给人以在现实根基上光明自由的未来。马克思主义对待宗教的方法、立场、观点,尤其是宗教演变的过程,只能从这样的理论高度和视野中才能得到全面准确的理解和把握。只有放在人的自由和解放的理论视域中,才能把握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真正的精神要义。
其次,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不能与实践相脱离。实践是马克思主义首要的、基本的特征,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看到了实践——这个永远立于不败之地的“理论审判官”,对宗教问题的最终解决、审视与批判诉诸于物质生活实践,从而引发了近代宗教批判运动的历史性转向和框架性革命。
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把人从神那里解放出来,并指出了一条现实的道路,从而使人的全面自由解放成为可能。它确认了实践的力量,指出 “自从在世俗家庭中发现了神圣家族的秘密之后,世俗家庭本身就应当在理论上受到批判,并在实践中受到革命改造。”(《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第四条),人必须首先着手改变“世俗的”、现实的人及其社会关系,对产生宗教的现实进行批判,才能从狭隘的生存状态逐步走向全面自由发展的广阔天地。
实践总是包含着“时间、地域、人”3个因素。也就是说,实践总是具体的,它是特定的人在一定的时空中进行的活动。在中国现实语境下,是指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不是教条,不是对实践一劳永逸的总结,而是与时俱进的。它作为无产阶级及其政党理论的一部分,来源于鲜活的实践,在实践中形成;服务于实践,指导实践,在实践中得到逐步确证,并在实践中得到丰富和发展。
再次,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不能与共产党的目标任务相脱离。共产党坚持马克思主义,马克思主义最终指向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共产主义。共产党的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但每个历史阶段,共产党也有具体的奋斗目标,即所谓长远目标和当前目标,或谓最高纲领和最低纲领。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是马克思主义的有机组成部分,始终服从、服务于共产党的总目标总任务,也服从、服务于各个不同历史时期的目标任务。例如,抗战时期,对宗教问题的处理服从、服务于最广泛的抗战联盟的形成;当前社会主义建设时期,要服从、服务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总之马克思主义对宗教的认识和宗教问题的处理,要始终服从、服务于党的目标和任务。
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中国化要求全面理解宗教
在中国,只有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才是具有生命力的。而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进一步中国化,离不开对宗教的认识。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进一步中国化将推进对宗教的认识,而对宗教的认识也将进一步推进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在中国的丰富和发展。对宗教这个传统资源的认识、吸收、利用,在中国当前形势下,体现着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方法论基础,甚至价值取向。在如何理解“宗教”这个问题上,笔者认为,至少有3个方面的问题需要重视。
一是中西分开。中西有着很不相同的宗教传统。其中一个最大的不同,乃在于中国传统中的儒释道乃是人类(中国、古希腊、古印度)发生在公元前5世纪左右的那场文化大变革之后的传承,它反对了其前文化中人格化的至高者、主宰者,具有强烈的人文特征。它的最高表现乃是取消了至上者之后的平等、剔除了恐惧之后的安宁,例如儒家往往推崇无忧无惧的德行和智慧,佛教也推崇清凉无畏,明确提出“我本无神,无神所有”。然而,西方传统文化恰恰和人格化的至高无上的创始者、主宰者相连,它所拥有的智慧和德行几乎都是从畏惧、从对原罪的认识开始。
西方诸多思想家也注意到了中西宗教的不同。马克思主义及其宗教观是西方先进文化发展的必然结果,它一反西方宗教(尤其是基督教)传统,继承了科学人文理性的一脉。虽然有学者认为西方人文精神与宗教精神有通有融,但作为不同的思想派别,人文精神毕竟不同于宗教精神。马克思主义是启蒙运动的产儿。中世纪之后,西方近代宗教批判最力者莫过于法国启蒙思想家(尤其是百科全书派)、尼采、马克思等。事实上,总体而言,马克思对待宗教比前二者要温和理性得多,至少在唯物史观中,赋予了宗教以历史的客观性、甚至进步性。他们都把矛头直指传统基督教则殆无异议,与此同时,却指出了基督教与中国(东方)宗教相区别。尼采在其著作《快乐的科学》中曾说:“佛教是文明结束的宗教,基督教却尚未发现文明。”至于法国启蒙思想家,由于“孔子成了18世纪启蒙运动的守护神”,尤其是百科全书派,在对以基督教为典型的西方宗教的批判中,几乎无一不表现出对中国传统文化的肯定态度。就连当前如火如荼的欧美新无神论运动的领军人物道金斯也明确指出:犹太教和基督教大同小异,但“除非另有说明,我将主要论述基督教,但那只是因为我正好最熟悉基督教。……我将完全撇开其他宗教,如佛教或孔教。确实,有理由认为,这些体系根本就不是宗教,而只是有关生活的伦理体系或哲学而已。”另一位领军人物哈里斯在其著作《反基督》中也说:“在我谴责基督教时,我确实希望不要伤害拥有更多信徒的相关宗教”。这种不同,在中国,清末以来梁启超、冯友兰、梁漱溟、章太炎等思想家已多有著说,此不再赘述。
当前,汉语把英文religion翻译为宗教,但我们的确应该重新审视它们之间的关系。西方对宗教的认识几乎是从religion开始,也终于religion;中国有“宗教”,但它在多大程度上是“religion”,仍值得探讨。鉴于此,西方学者谈论宗教,说宗教好,我们大可不必往我们的宗教上贴金;说宗教坏,我们也不必拿着我们的传统宗教进行陪绑,和基督教的历史相绑定。中国有中国的文化积淀和境况。如果不假思索地以为西方的religion就是我们历史上的“宗教”,或者在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中国化的过程中,认为马克思视野中的religion就是中国传统中的宗教,不假思索地移植过来,在笔者看来,那几乎是不可饶恕的轻信和怠思。当然,笔者并不否认中西宗教的相似之处,但这是另一个层面的问题,它们之间的关系,仍值得研究。事实上,也只有了解差别才能更好地谈论共同性,因此笔者仍然认为,在理解马克思主义宗教观,进行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中国化,以及中国传统宗教文化现代化,西方先进文化中国化的过程中,在一些重要问题上把中西宗教分开讨论而不是抽象地讨论具有首要的意义。
二是欧美分开。近来一些学者在谈论宗教时,常常把欧美并谈,例如常有人说:宗教是欧美文明的支柱。欧美一些知识分子认为宗教在西方败坏了人的正常认知,于西方文明有害无益,这类观点暂且不论。这里要指出的是,欧美宗教诚然有同,但更有异。
在考察宗教的演变状况时,比起美国,欧洲,尤其是西欧北欧,似乎更有资格构成一个完整的样本。基督宗教在欧洲有2000年的发展历史,从产生、发展,直至以后经过人文运动、启蒙运动等一系列演变风化,整个发展脉络也比较清楚。2000年前,基督宗教诞生;之后约1000多年,在欧洲几乎居于绝对统治地位;约500年前,欧洲人文运动展开,之后泛神论、自然神论等隐蔽的或羞答答的无神论者陆续出现;约200年前,启蒙运动风起云涌,霍尔巴赫等公开的无神论者第一次出现;约150年前,施蒂纳、布·鲍威尔、马克思等英法德先进资本主义一批批公开的无神论者出现,并指出了基督宗教的终结;今天,BBC报道,一项调查表明,宗教(religion)不久将在奥地利、芬兰、瑞士、澳大利亚、加拿大等9个国家和地区消失。
美国的情况却大有不同。基督教在当今欧洲日益衰落之时,在美国却表现出生命力。美国有200多年的短暂历史,且是一个移民国家——如果一个事物历史过短,或外来因素过多,会影响其发展趋势或对其发展趋势的判断,这是毋庸置疑的事实。美国基督教一方面显示出欧洲基督教发展的余绪,另一方面在很多时候却表现出其移民所拥有的本民族先进文化的排头兵姿态。当前,美国虽有相当一批智慧卓越之士如道金斯、劳福特斯等人如同他们的一些欧洲前辈那样剑指基督教及其终结,但也有更多的学者或护教者反其道极力维护之。
三是古今分开。时间在单向度行进,具体的事物在特定的时空中都有一个演进变化的过程,宗教同样如此。中外宗教都有一个发生发展的历史阶段性问题。例如基督宗教在中世纪欧洲占统治地位,但文艺复兴、宗教改革之后,基督宗教的统治地位和影响渐小渐弱,而当今又是另一番景象。
由上可以看出,中西宗教、欧美宗教,在特定的历史阶段有不同的发展轨迹和表现形式,主要内容和社会作用方面也多有不同,不可一概而论,我们应尽量避免谈论宗教时把宗教泛化。尤其是,当前我国进行的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社会主义新文化建设,是关涉到宗教文化在内的全方位建设,它理应汲取人类一切先进成果。但是,如何吸收它的积极成分,做到古为今用、外为中用,是当前必须面对的一项紧迫性工作。对宗教文化之间差异性的认识,是进行社会主义新文化建设的前提和基础。甚至可以说,缺少这一点,清醒的、积极稳妥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将无从谈起。
(作者:中央社会主义学院民族宗教教研室 王珍)